完善产权保护制度,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二、关于农村农民:
1、 完善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2、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3、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4、 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5、 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6、 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7、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三、收入分配:
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隐性收入。
四、房产:
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五、税收: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六、户籍制度:
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2、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七、养老、医疗:
1、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3、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4、 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5、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八、计划生育: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九、信访:
改革信访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十、招募人才:
集聚人才,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
十一、教育:
1、 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2、 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换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
3、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十二、公务员、事业单位:
1、 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
2、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3、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十三、股民:
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十四、官员考核重视民生: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十五、其他:
1、 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
2、 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
3、 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