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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取暖费 要先补齐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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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15: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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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丽日青城小区,刚才去物业公司交暖气费,被告知必须先补齐物业费,否则就不收我的取暖费。”近日,石家庄市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很多市民都有类似遭遇。  ■去交取暖费 被告知“先补齐物业费”
  近日,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丽日青城小区和阳光水岸小区,向部分居民了解相关情况。
  “我10月30日下午去交取暖费了,物业的人告诉我,因为我之前欠着物业费,所以不收我的取暖费!”丽日青城小区居民杨女士说,她没交物业费是因为家里的墙面发霉,多次到物业反映情况,一年多了都没人管,“我不是故意不交,就是想等物业修好我家的墙之后再交。”
  阳光水岸居民牛先生与杨女士有着相似的经历,因为种种原因拖欠物业费,结果去交取暖费时,被告知必须先补齐物业费。
  随后记者了解到,有相似做法的小区在石市有十多家,各物业公司纷纷趁着收取暖费的机会,收取业主欠下的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
  
  ■物业称拒收取暖费不是目的
  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管理丽日青城的石家庄金世纪物业公司和管理阳关水岸小区的阳光水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世纪物业一位辛姓经理告诉记者,业主杨女士家墙体发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跟物业没有关系,业主因此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收暖气费时进行捆绑也是没办法的事。
  阳光水岸物业负责人刘先生称:“暖气费虽属于代收代交内容,但打压、试水等使用的都是物业的费用,这些都含在物业费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就很难提供供暖相关服务。”
  当记者问到会不会因此给这些业主停暖时,刘先生表示:“我们希望到供暖之前有个结果,毕竟拒收取暖费不是目的,目前还在和业主积极洽谈。”
  ■律师:捆绑收费和拒交物业费都不合理
  河北宗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进军认为,任何未经双方认可的捆绑收费行为都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崔进军表示,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取暖费捆绑收取的行为,是变相地以供暖为条件,强迫业主交纳物业费,这是一种强制交易行为。物业公司利用自己在交易中所占的优势地位,强迫业主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同时崔进军也表示,业主在享受了物业服务的同时,拒绝交纳物业费也是不合理的,业主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崔进军认为,双方应共同协商,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协商不成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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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5: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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